崑山科技大學單車社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本社全名為「崑山科技大學單車社」(以下簡稱本社)。
第 二 條 本社成立宗旨為推廣自行車運動,響應國際潮流以及節能減碳,並達到強健身心的效果。
第二章 社員資格及權利義務
第 三 條 凡崑山科技大學之學生,皆可自由加入本社。
第 四 條 會員權利如下:
1. 社員有競選本社職務之權力。
2. 社員有選舉、罷免社長之權力。
3. 社員有依規定使用本社資源之權力。
4. 社員得享有本社材料費之優待及享有所有辦活動之一切福利。
第 五 條 社員義務如下:
1. 有依規定繳交社費之義務。
2. 有維護本社財產、設備之義務。
3. 有明白本社章程之義務。
4. 有遵守本社章程之義務。
5. 有違反本章程需接受處分,不得異議。
6. 推動本社舉辦之活動
第三章 組織與職權
第 六 條 本社敦聘一位本校指導老師,以輔導本社活動之發展。
第 七 條 社長職責:
1. 召開社員大會。
2. 召開臨時社員大會。
3. 召開幹部會議。
4. 推展社務。
5. 代表社團與外界聯絡交流。
第 八 條 幹部職責
一、副社長:
1. 協助社長處理社務。
2. 社長因故無法出席時,由社長指定暫代社長職務。
二、行政:協助社長處理社務。
三、總務:負責經費預算及出納、收支等各項事宜。
四、器材:
1. 器材之保養與管理租借。
2. 購買所需單車專業工具。
五、活動:
1. 專門帶領社員活動、聯繫等事宜。
2. 於次學期開學前排定各活動之時間。
3. 協助各主辦人籌畫活動。
六、美宣:
1. 負責海報之編輯,活動宣傳與其他美工設計。
2. 社服之設計與製作。
七、公關:
1. 負責本社學長資料之建立與聯繫。
2. 負責一切公共關係及對外之聯繫與接洽事宜。
八、文書:
1. 本社通訊文件之擬定及收發。
2. 活動內容記錄。
3. 文書檔案之整理與保管。
4. 通訊錄之製作。
5. 社員資料之整理與保管。
第 九 條 本社幹部具有下列義務:
1. 執行章程之規定事項及各項會議之決議案。
2. 義務指導社員。
3. 協助本社各項社務之進行,不得毀損本社之名譽,經查證如有以上之行為即召開幹部會議,得以處分或除名。
第三章 選舉條例
第 一 條 參選資格需加入本社團一學期以上(含)之社員得以參選。
第 九 條 幹部由社員投票選出。
第 二 條 社團正副負責人任期均為一學年,若連任以一次為限。
第 三 條 擔任社團負責人及幹部,概為義務無給職,任何社團負責人不得
同時擔任兩個(含)以上社團負責人。
第 八 條 社長當選人之得票數須超過當日投票總數之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章 會議
第 十 條 本社之會議分為社員大會及幹部會議。
第 七 條 本社以社員組成之社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
第 十一 條 幹部會議:主要討論各項活動計劃,檢討各項得失。
第 六 條 社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1. 選舉 罷免社務委員
2. 修改社團章程
3. 解決重大議程及其他例行事務
4. 幹部施政報告
第 十六 條 社團之決議,以社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社員二分之
一以上之同意作成之。但於變更社團宗旨,解散社團、修改章
程及處分社團財產之決議,應經社員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作成之,並陳報學務處核備。
第五章 財務
第 十三 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會員繳納之會費。
二、學校補助之經費。
三、其它收入。
第 二十 條 社長應將經費做有效之運用,以利本社之發展運,且由總務定
期公布經費之運用狀況。
第六章 章程之修改
第 二 條 本章程解釋之權,屬社長、副社長、行政、總務、器材、活動、
美宣、公關、文書共同擁有之。
第 三 條 本章程修改之權,屬於社員大會。
第七章 附則
第 十五 條 為使社務運作正常,凡本社行政部門提交社員大會審議案,
若二個月內未作出決議者,原提案視同自然生效。
第 十七 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經社長及社團幹部決定後核定之,並依據
學校一般性學生社團組織及活動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