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科技大學易經星相命理哲學社組織章程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訂定

9912199學年度第1學期幹部大會修正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社定名為「崑山科技大學易經星相命理哲學社」,簡稱為星相命理社

  第二條:本社隸屬於崑山科技大學活動中心,唯一研究性社團。

  第三條:本社宗旨

(1)     結合喜愛星相命理研究的同好,針對中國人所流傳下來的各種星相及命理方式做一個研究,以解開人們對「星相命理」這個名詞所抱持的疑惑。

(2)     藉由星相命理的研究,可幫助一些悲觀的人重新找回自己的自信、也可幫助一些遇到瓶頸而無法解決的人用星相命理的方式點化他,使他因此而找到解決的辦法,也可藉由星相命理的研究解開所有對於星相命理這方面有所好奇的人的好奇心。

(3) 本社雖以研究為目的,但另一向的目的則為心靈之輔導。

  第四條:本社行政組織如附件()

第二章 組織

  第五條:本社社員資格如下:凡具本校學籍並認同本社宗旨者。

  第六條:本社幹部之產生方式如下:

        (1)       顧問長:設顧問團若干名組成並通過顧問團大會通過任命擔任。

(2)        社長一名:由顧問長提名經由社員大會通過任命,任期乙年,得連選連任一次。

(3)        副社長一名:由社長提名直接任命。

(4)       活動組、公關組、器機組、文書組、總務組、攝影組等,由社長提名直接任命。

(5)      各組可設組員若干名,由組長提名社長認可後任命之。

第三章 職權

  第七條:本社顧問長之職權如下:

(1)        對本社各項計畫有輔導及質問權。

(2)        協助推展本社之活動,並提出有關本社社務之建議。

(3)        推舉下任社長之人選,並經由顧問團二分之ㄧ以上人員同意任命之。

(4)        對本社罷免社長及以下幹部之提案有總決定權。

  第八條:本社社長之職權如下:

(1)        對外代表本社。

(2)        執行社員大會之決議。

(3)        召開社員大會臨時會議。

(4)        制定活動計畫,推展社務之方向。

  第九條:本社副社長之職權如下:

(1)        秉承社長之指示或協助社長處理社務。

(2)        監督各組之職務工作推動以及考核。

(3)        社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可代理社長。

(4)        對本社活動企劃有執行與監督之責任。

  第十條:本社公關組之職權如下:

(1)        不定期邀請校內外社團蒞臨參與本社之活動,促進校際交流。

(2)        聯誼校內各社團一同舉辦活動。

  第十一條:本社器機組之職權如下:

(1)        對本社之器材與以妥善管理及維護。

(2)        負責修理本社之破損器材。

(3)      對本社開會或活動器材租借及購買。

(4)       臨時交辦事項。

  第十二條:本社活動組之職權如下:

(1)        推動活動計畫之活動。

(2)        活動時間內,各有關事項之處理。

(3)        其他相關的本社活動方面之事宜。

(4)       臨時交辦事項。

  第十三條:本社文書組之職權如下:

(1)        擔任本社所有會議之記錄,及保管所有文書檔案。

(2)        辦理通知單、行事曆、簽到簿之撰寫。

(3)        本社活動內容之記錄及社史之記載。

(4)        其他有關文書事項。

  第十四條:本社總務組之職權如下:

(1)        掌管本社一切收支,並對編列之預算進行推展。

(2)        採購本社所需之物品及各項財務保管與登記。

(3)        於本社內公佈每學期之財務收支明細表。

(4)        其他有關總務事宜。

  第十五條:本社攝影組之職權如下:

(1)  執行各場活動之記錄。

(2)  保存各活動之記錄。

第四章 社員大會

  第十六條:社員大會由本社社員組成。

  第十七條:社員大會之召開:

(1)        社員大會由社長召集。

(2)        如遇特殊事件得由幹部團決議召開臨時大會。

(3)        第一、二次會議於開學後三週內召開,幹部團報告本學期之行事計畫。

(4)        第三、四次會議於期末考前召開,公佈本學期財務運用狀況、幹部團報告本學期活動成效並檢討、第四次並選舉新任社長。

  第十八條:社員大會之職權:

(1)        選舉、罷免社長及以下幹部,監督幹部團。

(2)        每學期應召開幹部及社員大會,討論修改章程之草案。

(3)        經三分之二幹部及社員決議,並經顧問團三分之二人員同意,使得修改章程。

(4)        其他相關事項。

第五章 會議

  第十九條:本社會議分顧問團大會、社員大會、臨時會議及幹部會議。

  第二十條:會期如下

(1)        顧問團大會:每學期召開兩次。

(2)        社員大會:每學期召開兩次。

(3)        幹部會議:每學期不定時召開三次會議以上。

(4)        臨時會議:視情況而召開之。

第六章 社員之權力義務

  第二十一條:凡本社社員均享有以下權利:

    (1)       參加本社之各項活動。

    (2)       社員有借出社產之權力及保證的義務,社產的管理辦法經幹部會議通過公布施行。

    (3)      享有本社各項社團職務選舉與被選舉的權力。

第二十二條:凡本社之社員應履行下列之義務:

    (1)       服從社員大會決議。

    (2)       不得隨意在其他公開場合辱罵社團或對社員做人身攻擊。

    (3)        其他應盡之義務。

    第二十三條: 社員如有下列情形,經社員大會三分之二及幹部團通過後,可以予退社處分

    (1)       破壞本社社譽且情節重大經查屬實者。

    (2)       違反本章程或不遵守社員大會決議。

    (3)       其他應遵守之事項。

第七章 經費

  第二十四條:經費來源

(1)        本社部分經費來源由財團法人易學研究發展基金會贊助。

(2)        本社部分經費向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

(3)        本社經費審核由正副社長、總務長執行之,並在開會時,由總務長提出報告。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社係屬崑山科技大學學生活動中心之社團,本社各項活動不應違反本校之政策。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社員大會通過後,經幹部團核定後由顧問團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第二十七條:本社其他辦事細則與章程抵觸者無效。

 

 

 

 

 

 

 

 

崑山科技大學 易經星相命理哲學社 組織圖  附件一

 

 

組織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