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科技大學春暉社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社定名為「崑山科技大學春暉社」,以下簡稱「本社」。
第二條:本社成立於崑山科技大學。
第二章:宗旨
第三條:為落實防制學生「濫用藥物」、「菸害防制」、關懷愛滋,並宣導「酗酒」、「嚼食檳榔」之害處,以維護學生身心健康與正常發展,更進一步推廣及服務至社會,本社因此成立。
第三章:組織與職掌
第四條:本社設置:
一、社員大會。
二、幹部會議。
三、指導老師。
四、社長、副社長。
五、幹部群。
六、社員。
第五條:職掌:
一、社員大會:
(一)由社員全體參與,社長為主席,每學期至少召開一 次。
(二)制定或修改本社組織章程。
(三)選舉罷免本社社長、副社長。
(四)審查本社每學期之活動。
(五)各項提案須由五分之一以上社員連署,投票數達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社員參加,始能通過。
(六)遇其他相關重大事項,經五分之一社員連署,得召開臨時會議。
二、幹部會議:
(一)由幹部群組成,社長為主席,社長不在由副社長代理。
(二)每學期召開幹部會議乙次,擬定該學期行事曆、各項活動及學習進度。
(三)每學期召開檢討會乙次。
(四)查核經費收支。
(五)執行社員大會決議事項。
(六)編制預算及結算。
(七)任期為期一學年,連選得連任乙次。
三、指導老師:
(一)由學校聘請學有專精之老師擔任之。
(二)負責督導本社各項活動及經費收支。
四、社長、副社長:
(一)社設社長、副社長各一人,其人選由幹部群推舉,經本社社員大會二分之一以上社員表決通過後任命之。
(二)社長人選對內領導本社,負責推展本社社務,對外代表本社。
(三)副社長於社長不在,代行社長職務。
(四)負責社務推廣、掌握各項活動之方針。
(五)督導各級幹部執行活動情況。
(六)不可兼任本校學生會或各學系之任何幹部。
(七)任期為一學年,連選得連任乙次。
五、幹部群:
(一)本社幹部由由社長遴選,經由社員大會通過後始生效。
(二)本社幹部皆為無給職。
(三)本社幹部區分為「服務群」與「學術群」兩群。其幹部職稱與執掌如下:
1、學術群:
(1)教學組
A設組長一人,組員數人,由社長或指導老師指定之有經驗的社員擔任。
B負責監督與執行各項教學進度。
(2)文書組
A設組長一人,組員數人。
B編寫本社相關記錄、活動記錄、會議記錄等各項文書工作。
C負責本社所有文書資料之整理保管。
(3)總務組
A設組長一人,組員數人。
B負責本社相關支出與收入、物品採購事項。
2、服務群
(1)公關組
A設組長一人,組員數名。
B負責本社與校內外友社相關事務之聯絡事宜。
C每學期負責寄發本社行事曆至校外友社,並整理本社收受之校外友社相關資料。
(2)美工組
A設組長一人,組員數人。
B負責本社相關宣傳事項海報製作、張貼、回收工作。
C校內海報張貼之前應送課外活動指導組審核並加蓋戳章。
D保管、維護本社美工用具。
(3)活動組
A設組長一人,組員數人。
B負責本社校內外各類型之康輔邊排及執行策劃等相關工作。
C擬定各項活動相關企書,並召開籌備會、行前會、檢討會,開會時由社長擔任主席。
D各項活動之申請。
六、社員:
(一)凡對春暉專案有興趣的同學,皆可申請成為本社社員。
(二)社員不需繳交社費,即可享受本社權力。
(三)享有本社各項社團職務選舉與被選舉的權力。
(四)遵守本社各項活動之義務。
(五)享有各項資源之使用權。
(六)具有推廣春暉專案之義務。
(七)不可破壞社譽,違者經提交社員大會討論後,取消社員資格。
(八)服從與執行本社各項決議事項。
第四章:附則
第七條:本章程經社員大會討論後,送交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審查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公佈實施,修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