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恢復本」聖經和「和合本」聖經有何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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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本的經文部分 |
1.表達聖經希臘文的原意。 |
範例: 馬太福音十章32節,歌羅西書二章19節,腓立比書三章9節。 |
2.更正翻譯的錯誤。 |
範例:馬太福音六章22節,以弗所六章24節,羅馬書六章6節,八章3節。 |
3.合乎現代中文的語體。 |
範例:使徒行傳二章15節。 |
恢復本的註解部分: |
1.有詳細的原文字義資料,有簡明的文字詮釋。 |
範例:使徒行傳二章21節註1、馬太福音九章16節註1、提摩太前書一章 4節註 4。 |
2.向人陳明真理,供應生命:恢復本清楚指出,馬太福音是論到諸天之國的書,書中陳明關於諸天之國這項真理的正確定義,是其它的解經和註釋所沒有的。人無法從其它地方得著像恢復本這麼多的滋養。 |
3.解開聖經各卷:其註解乃為歷代聖徒對神聖啟示的認識,所得之亮光的集大成。 |
4.幫助解決新約中一般和困難的問題。 |
恢復本的綱目和串珠∼解明連貫聖經事實: |
1.綱目:以史事為根據,以靈意為發表。 |
2.串珠: |
a.指引到相同的辭句和史事。 |
b.根據屬靈的啟示,指引到有關的事物和經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