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章程
第 一 章 總章
第 一 條:本社定名為「私立崑山科技大學登山社」(以下簡稱本社)。
第 二 條:本社社址設於崑山科技大學內。
第 三 條:本社以提倡正當休閒活動為目標,推行各項山野智識技術研習活動,培養學術風氣,發揮青年互助、合作、友愛之精神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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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任 務
第 四 條:本社之任務如下:
1.? 推行登山野遊活動事項。
2.? 傳播登山知識,確保登山安全。
3.? 山難預防及搜救事項。
4.? 關於領隊、見領、嚮導人員訓練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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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社 員
第 五 條:凡本校師生對山野活動有興趣、贊同本社宗旨、繳清社費者皆可申請加入本社為社員。
第 六 條:本社社員義務如下:
1.? 宣揚本社宗旨。
2.? 遵守本社章程及各項法規。
3.? 擔任本社委派之工作及職務。
第 七 條:本社社員享有權利如下:
1.? 發言權及建議權。
2.? 選擇權及被選舉權。
3.? 本社各項活動之優先錄取權及優待權。
4.? 本社器材租借之優先權。
5.? 本社圖書資料刊物之借閱權。
6.? 其他各項社員福利之享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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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經 費
第 八 條:本社社費之來源如下:
1.? 社員入社費。
2.? 學校補助金。
3.? 活動結餘。
4.? 捐款。
第 九 條:本社之各項經費、收支狀況於每學期期中、期末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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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組 織
第 十 條:本社聘請指導老師一位以監督本社行政事務及山野活動之安全。
第十一條:本社於社長下設副社長及各股股長,由新任社長遴選任命之。
第十二條:本社社長之選舉、罷免,依本社社長選舉罷免辦法施行之,當選者自新學年起任職一年。
第十三條:本社於山野活動方面設立嚮導群,負責活動之實施,以嚮導群會議為最高決策機構,依「嚮導群組織辦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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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會 議
第十四條:本社設社員大會、社務會議、嚮導群會議。
第十五條:社員大會為本社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社員組織之,社長為主席並召集,每學期至少舉行一次。
第十六條:社務會議為本社一般社務之最高決策機構,每學期舉行三次,分期初、期中、期末會議,均由社長召集並主持。
第十七條:嚮導群會議為山野活動最高決策機構,由群長擔任主席及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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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職 責
第十八條:本社社員大會職權如下:
1.? 行使組織章程之同意權與否決權。
2.? 選舉、罷免社長。
3.? 討論提案,審核經費。
第十九條:本社務會議職責如下:
1.? 制定及修改組織章程。
2.? 本社經費預算及收支審核。
3.? 草擬及核定學期工作計畫。
4.? 對本社各工作幹部違反失職之懲戒。
5.? 各股工作報告與檢討。
第二十條:本社社長之職責如下:
1.? 對外代表本社。
2.? 任免副社長及各股股長。
3.? 召集社員大會、社務會議,省定工作計畫。
4.? 綜理社務,並監督各股行事。
5.? 代表列席各項會議,辦理呈送公文。
6.? 本社經費預算編列及支用之核定。
7.? 舉辦例行活動。
8.? 公告重要事項。
第二十一條:本社副社長之職責如下:
1.? 協助社長處理本社日常事務。
2.? 社員、畢業社友(OB)資料之整理及保管事項。
3.? 社長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社長代理社長。
第二十二條:本社社產股之職責如下:
1.? 負責本社各項器材之採購、維護管理事項。
2.? 制定器材管理及租借辦法。
3.? 器材經費之管理及使用。
第二十三條:本社技術股職責如下:
1.? 關於山野器材之使用介紹與新產品之認識。
2.? 負責發展並推廣本社登山技術。
3.? 技術訓練活動之籌畫。
第二十四條:本社檔案股之職責如下:
1.? 各項檔案資料編列與管理。
2.? 各項檔案資料之借調。
3.? 負責評鑑資料之整理。
第二十五條:本社文書股職權如下:
1.? 書籍資料編列與管理。
2.? 書籍資料之搜集、借閱事宜。
3.? 報紙相關新聞之剪貼。
4.? 各式表格製作、印制補充。
第二十六條:本社美工組之職責如下:
1.? 協助各項活動海報設計、張貼。
2.? 各項活動會場之佈置設計。
3.? 本社紀念章、紀念旗及紀念衫之設計。
第二十七條:本社攝影股職責如下:
1.? 各項活動攝影事項。
2.? 幻燈片之保管、整理、放映事項。
3.? 活動照片、底片蒐集保管事項。
4.? 攝影器材之管理、維護及使用辦法之訂定。
5.? 活動照片之登記、沖洗、發放事項。
6.? 攝影基金之管理及使用。
第二十八條:本社公關組職責如下:
1.? 負責校內、外相關社團聯繫。
2.? 協助各項活動連絡相關事宜。
3.? 山社信箱之管理。
第二十九條:本社山歌股職責如下:
1.? 山歌之蒐集與教唱安排。
2.? 主持康樂性之活動。
第三十條:本社醫療股職責如下:
1.? 具備基礎醫療常識。
2.? 醫療設備之管理。
3.? 醫療基金之管理及使用。
第三十一條:本社總務股職責如下:
1.? 處理本社經費之收支事項。
2.? 財務收支平衡及發票、收據之整理與保存。
3.? 學期中、末帳目提報及公佈。
4.? 山難基金之管理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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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社務會議通過,經社員大會公佈後實施。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之修改由社務會議成員中一人提出,經出席三分之二人附署,三分之二(含)以上通過,使得修改之。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產生疑問時,由社務會議解釋之。
第三十四條 其它有關本社相關規定及各股管理辦法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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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入社費
1.入社費由本社期初社務會議視實際需要調整,每次調整實施期限為一學期。
2.持續加入社員並擔任過本社幹部者,就學最後一年免繳社費。
二、社長選舉、罷免辦法
1.社長選舉、罷免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行之。
2.選舉人資格為本社社員。
3.候選人須具下列資格:
(1)入社滿一年者。
(2)具嚮導資格以上者。
4.候選人名單及選舉人名冊與投票日、地點、程序、時間由社務會議審核後公佈之。
5.開票、唱票及記票之進行,各候選人應指派監票代表一名會同監票,但不得為候選人本人。
6.開票結束後,由上任社長當場宣佈開票結果。
7.社長任期為一年,不得自行提出罷免。
8.社長之罷免得由原選舉人十分之一以上連署,由社員大會提出罷免案。
9.罷免案應附理由說明,經社員大會審議後,若理由成立,則立即發佈罷免公告。若不成立,則原案撤銷。
10.罷免案由原選舉人三分之二以上投票同意即通過罷免。
11.罷免案通過後,社長職務由副社長代理之,不再另行選舉社長。
三、社產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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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社活動有優先使用社產之權利。
2.社產之租借需填寫租借表,歸還與賠償皆由租借人負責。
3.租借裝備最晚於活動前三天與社產股協調。
4.活動結束三天內,裝備歸還經社產股點收。(活動裝備歸還時先行清潔)
5.裝備逾期未還,以天數累計算加收裝備租借費用。
6.本社正規活動與探勘活動不收裝備租借費用。
7.寒暑假活動必須在學期結束前二個星期租借,所有租借的裝備最晚在開學
後二個星期內歸還。
8.裝備租費規定如下:
項目 |
費用 |
每增一天 |
項目 |
費用 |
每增一天 |
四人帳篷 |
100 |
50 |
二人睡墊 |
20 |
10 |
四人睡墊 |
40 |
20 |
泡綿睡墊 |
20 |
10 |
四人外帳 |
30 |
15 |
八人外帳 |
60 |
30 |
睡袋 |
20 |
10 |
雨布 |
20 |
10 |
普通瓦斯爐 |
30 |
15 |
MSR爐 |
40 |
20 |
營燈 |
40 |
20 |
救生衣 |
20 |
10 |
溯溪帽 |
10 |
5 |
溯溪鞋 |
20 |
10 |
套鍋組 |
30 |
15 |
無線電 |
50 |
20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出租費用為兩天一夜.
四、文書管理規則
1.凡本社社員皆有借閱圖書之權利及維護圖書之義務。
2.書籍出借每人以五冊為限,借期為二星期,可續借一次。
3.逾期還書者於逾期10天後通知,並罰款以天數累計算一冊罰5元,充?
為購書基金。
4.借閱圖書可參考書籍目錄,其著有書名、編號、可否借閱再填寫租借
?單。
??? 5.書藉於期末最後一週清點,借閱圖書者須全部歸還並停止所有圖書之借
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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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檔案管理規則
1.學期間之活動檔案,須於活動結束日起後三天以內,製作完畢,交至檔案股備查。
2.寒、暑假大山活動之檔案,須於開學當日,交至檔案股備查。
3.凡各項檔案格式不符合或製作潦草者,檔案股有權退回該檔案,並要求其重寫,不得有異議。
4.本社各項檔案不得外借,僅供影印拷貝用,且須於當日內歸還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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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攝影管理規則
1.本社正規活動,每人收取十元攝影基金。
2.正規活動所拍的底片及照片須交攝影股歸檔備查,沖洗費由該活動自付。
3.活動底片之沖洗,由活動攝影負責人沖洗,沖洗完後一星期內填寫完加洗單。
4.加洗之照片,由活動負責人收取費用並發放。
5.底片與幻燈片的借期為一星期,逾期以天數累計算一天5元。
6.攝影股售買:正片120元,負片55元
7.照片加洗的費用:4×6 – 5元、 3×5 - 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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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醫務管理規則
1.本社正規活動,每人收取十元醫療基金。
2.醫務盒醫藥不外借,只供社團活動使用
3.醫藥租借由租借負責人管理,保管與清點
4.醫藥盒為活動前一天,須填寫表格,由幹部簽名於活動完後二天內歸還,逾期歸還者,以天數累計算一天罰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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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總務管理規則
1.申請社費者,需填寫支出單,並由社長及總務股簽名(需有發票或填寫
現金支出傳票)。
2.費用的申請,需在購買日後一個星期內填寫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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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美工管理規則
1.若活動有需要美工股海報製作,需於一個星期前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