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科技大學
靜心社組織章程
天 地 正 氣
忠恕廉明德 忠恕廉明德
正義信忍公 正義信忍公
博孝仁慈覺 博孝仁慈覺
節儉真禮和 節儉真禮和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
目 錄
1. 社團名稱
2. 社團宗旨
3. 社址
4. 社團組織與職掌
5. 社員大會之召開
6. 社團(正、副)負責人之選舉方式及其他社團幹部之任免程序
7. 社團之經費
8. 章程之修
9. 訂定章程之日期
1. 社團名稱
靜心社
2. 社團宗旨
3. 社址
管理學院四樓工作研究實習室
4. 社團組織與職掌
組織圖
幹部職掌:
社長:確立組織目標,促使各組織功能順利運轉,對內凝聚共識,對外廣結有志之士,朝向組織目標發展。
副社長:協助社長發展社團業務。
活動部:規劃活動,活動內容朝向多元化、現代化、精緻化發展。
總務部:製作和宣傳活動海報,攝影和場地佈置。
文書部:開會通知,建立會議記錄,執行檔案管理、架設網站。
財務部:管理資產和財產,申請經費。
5. 社員大會之召開
每學期舉行一次經常性社員大會,需社員1/2以上出席,出席人數2/3以上決議通過各項提案,若廢票超過出席人數1/2,則表決視為無效。主席和指導老師沒有投票權,但當表決時主席有裁量權。若需要召開臨時大會,則需社員1/2以上連署,其餘規定比照經常性社員大會。
6. 社團(正、副)負責人之選舉方式及其他社團幹部之任免程序
經常性社員大會提請選舉下屆社長和副社長,依第五條規定實施,得票數最高者為社長,次高者為副社長。社長候選人之具備條件需符合學校社團組織章程之規定,方可列入候選名單。
7. 社團之經費
社團一切活動非財莫行,本社經費來自社員的安悅奉獻和學校的補助,其經費收支一切公開,並公告週知。
8. 章程之修改
社團組織章程的修改需經社員大會的決議通過方可實施。
9. 訂定章程之日期
本組織章程訂定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