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 雲 徵 稿*

第 39 屆嵐雲文學獎徵稿!!

§ 附記 §

(1)參賽者請自行列印書面稿一式四份(三位評審老師各一份及本社存檔一份,共四份),分別裝訂後,連同填妥的報名表繳交(報名表如附件)。

(2)凡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文章,經評審得獎之作品,若查知為抄襲時,即取消名次,收回獎狀、獎金,並公布其班級、姓名於校刊。

(3)得獎名單將於4月19日(星期一)公布於通識教育中心及課指組。

(4)頒獎座談會時間,預訂5月5日(星期三)下午2點於課指組5F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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